诈骗共同犯罪是按照什么来量刑的?


在探讨诈骗共同犯罪的量刑依据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诈骗共同犯罪。简单来说,诈骗共同犯罪就是多个人一起商量好,共同实施诈骗行为,目的是骗取他人的财物。 对于诈骗共同犯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会根据整个犯罪团伙诈骗所得的总额来确定量刑的大致范围。这是因为在共同犯罪中,每个参与者的行为都是为了实现共同的诈骗目的,整个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与犯罪所得总额密切相关。例如,如果整个诈骗团伙一共骗取了100万元,那么这个100万元就是量刑的一个重要参考。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每个参与者都按照这个总额来承担完全相同的刑事责任。在具体量刑时,还会考虑每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根据作用的不同,犯罪嫌疑人可以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通常是在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他们对犯罪的实施和完成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主犯要对整个犯罪行为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从犯则是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帮忙传递信息、提供一些便利条件等,从犯的量刑会相对较轻。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一些个人情况也会影响量刑。比如,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还有立功表现,如果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累犯等情节,也就是之前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全面、综合地考虑上述各种因素,来确定每个犯罪嫌疑人最终的量刑。所以,对于诈骗共同犯罪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判断过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来准确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