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我醉驾不小心撞死人了,现在很慌,不知道保险公司会怎么赔偿这件事。我买了车险,但是醉驾好像是违规行为,我不清楚保险公司会不会赔、赔多少,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赔的,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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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醉驾撞死人的情况时,关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需要从交强险和商业险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是交强险。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其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醉驾撞死人的案件中,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比如医疗费用等。但垫付后,保险公司有权向醉驾的致害人进行追偿。不过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免责的。一般而言,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以目前的标准来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其次是商业险。商业险的条款通常是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自行约定的。在绝大多数的商业车险条款中,都会明确将“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列为免责事由。所以,在醉驾撞死人的情况下,商业险一般是不会进行赔偿的。这是因为保险公司设置这样的条款,是为了引导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减少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醉驾撞死人后,交强险会在一定范围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并可向致害人追偿,财产损失不赔;商业险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醉驾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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