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家暴会怎么判?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家暴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轻微家暴通常是指暴力行为的程度相对较轻,对受害者身体造成的伤害较小,比如只是有轻微的擦伤、淤青等,精神伤害也未达到严重影响生活的程度。 在法律上,对于轻微家暴的处理有多种途径和相应的判定情况。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家暴行为符合上述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形,且情节轻微,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此规定对施暴者进行治安处罚。 另外,如果受害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若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家暴的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因为家暴导致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轻微家暴导致的离婚案件,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家暴事实,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如果轻微家暴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度,可能会由有关部门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