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


劳动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法定休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像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在这些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则是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加班情形额外支付的工资。 关于劳动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所说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是指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基础上,再另外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300%的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通常会涉及到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换算。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而月计薪天数为 21.75 天。小时工资则是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 8 小时。例如,您的月工资是 6000 元,那么您的日工资就是 6000÷21.75 ≈ 275.86 元,小时工资就是 275.86÷8 ≈ 34.48 元。如果您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那么您应得的加班工资就是 275.86×3 = 827.58 元;如果是加班一小时,加班工资就是 34.48×3 = 103.44 元。 需要提醒的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