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是如何量刑的?


污染环境罪是一个在环境保护领域非常重要的罪名,它主要针对那些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规制。下面就为你详细介绍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所说的“严重污染环境”,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等情形。 如果犯罪行为存在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包含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等。 此外,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对从重、从轻处罚的情节进行了规定。比如,实施污染环境犯罪,具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应当从重处罚。而行为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总之,污染环境罪的量刑会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来综合判定。这也提醒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规定,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