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能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主要依据的是如何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孩子年龄小,对母亲的依赖程度高。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对抚养权有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这些情况会使该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具优势。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同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这也会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当然,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决定跟谁生活,而是在父母都具备抚养条件且都争取抚养权时,孩子的意愿会成为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