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法律会如何处理?
我最近和家里人在赡养老人的事情上有了分歧,心里很纠结。老人现在年纪大了,生活需要人照顾,可有的家庭成员却不想管。我想知道,要是真的有人不赡养老人,法律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是让他们出点钱就行,还是会有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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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宪法》以及《民法典》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从民事方面来说,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若调解不成,父母还能通过诉讼程序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确定赡养费数额和给付办法。而且,如果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支付相关费用外,还可能需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 在遗产继承方面,在法定继承中,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这意味着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虽有法定继承权,但可能在分遗产时受到影响。 从刑事方面来看,如果作为子女负有扶养义务,有能力扶养却不扶养,致使父母因遗弃被迫自杀、因生活无着而流落失所等,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履行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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