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上是如何对定金进行界定的?

我最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涉及到了定金的问题。对方要求我交一笔定金,但是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定金是怎么定义的,交了之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也不了解。我就想知道在法律层面,定金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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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定金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和重要作用的概念。简单来说,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此作为担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方式。 从法律性质来讲,定金具有多种属性。它首先是一种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促使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当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甲支付给乙5万元定金。如果之后甲反悔不买房子了,那么这5万元定金乙就可以不用返还给甲;要是乙反悔不卖房子了,乙就需要返还给甲10万元。 定金的界定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例如,甲和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总价为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元,如果约定了25万元,超出的5万元就不按照定金规则处理。 此外,定金和预付款在实践中容易被混淆,但二者有本质区别。预付款只是一种预先支付的款项,不具有担保性质。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预付款应当原数返还。比如,甲向乙订购一批货物,预先支付了一部分款项作为预付款。如果之后乙无法按时供货,乙只需将预付款返还给甲即可,不存在双倍返还的问题。 总之,法律上对定金的界定是明确且严谨的。它既保障了合同的顺利履行,又对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在涉及定金的交易中,当事人应当清楚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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