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孩子抚养费这块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这些,我心里有个底,免得以后和他在这方面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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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律上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在物质生活上得到应有的支持。首先,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例如,小李月收入10000元,他有一个孩子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按照规定,他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 - 3000元之间。若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其次,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一般是按月、季度或者年度支付,这样可以使支付方的经济压力相对均衡。一次性给付则适用于支付方经济状况较好且有意愿一次性解决抚养费问题的情况。比如小张经济条件不错,他和前妻协商后,一次性支付了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以物折抵也是一种支付方式,主要适用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最后,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如果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比如小赵虽然已经年满18岁,但他还在高中读书,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他的父母还是需要继续支付他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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