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婚姻自由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下面将从婚姻自由的概念、内容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也就是说,是否结婚、和谁结婚,都由当事人自己做主,其他人不能强行决定。比如,父母不能因为觉得对方年龄不合适等原因,而阻止子女结婚。离婚自由则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当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他人不得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法律条文为结婚自由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民法典在离婚相关规定中也保障了离婚自由,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诉讼离婚的情形,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婚姻。婚姻自由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例如,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同时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在行使离婚自由权利时,也应当慎重考虑,避免草率离婚。 回到开头提到的情况,虽然媳妇比妈小一岁这种年龄差距可能会让家人难以接受,但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他们的婚姻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家人的反对不能成为阻碍他们结婚的理由。总之,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