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夫妻赠与是如何规定的?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赠与是指夫妻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它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因此需要依据法律来明确相关规定。 首先,从赠与合同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之间的赠与也遵循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规则。当夫妻一方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表示接受时,赠与合同即成立。例如,丈夫承诺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妻子,妻子表示同意,此时赠与合同就成立了。 关于夫妻赠与财产的产权转移。对于动产,一般以交付为产权转移的标志。比如赠与的是首饰、衣物等动产,当赠与人将这些物品实际交付给受赠人时,受赠人就取得了该动产的所有权。而对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夫妻一方承诺将房屋赠与另一方,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赠与人。 接下来谈谈赠与的撤销问题。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夫妻赠与中,如果赠与的财产还未完成产权转移,且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赠与人一般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例如,丈夫口头承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妻子,但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丈夫可以撤销该赠与。 法定撤销是指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例如,如果妻子在接受丈夫的赠与后,对丈夫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严重侵害了丈夫的合法权益,那么丈夫就可以在知道该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 此外,如果夫妻在赠与财产时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赠与的相关事项,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夫妻赠与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到赠与合同的成立、产权转移、撤销等多个方面。夫妻双方在进行赠与行为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