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定互殴是怎么判的呢?
我跟人发生冲突,后来就和对方打起来了,现在担心会被认定为互殴。我想知道要是真被认定成互殴了,法律会怎么判我啊?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上,互殴指的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互相进行攻击的行为。对于互殴的判定和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互殴情节较轻,可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要是互殴导致他人轻伤以上的后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互殴不能仅仅看双方都有动手的行为,还需要综合考虑事件的起因、双方的主观故意、行为的手段和强度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如果一方先进行挑衅、攻击,另一方在合理限度内进行防卫,可能就不属于互殴。所以,对于互殴的判定和处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