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签了对方违约定金可以退吗?
我和对方签了一份居间合同,也交了定金,可现在对方违约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定金能不能退回来。具体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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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能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方来确定。 首先,定金是一种在合同中常见的担保方式。它的作用是保障合同的履行,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可能出现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一方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以此来表明双方履行合同的诚意和决心。 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也就是支付定金的这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一方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例如,在房屋买卖的居间合同中,买方支付了定金后,却突然无故拒绝购买房屋,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即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在上述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如果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又将房屋卖给了其他人,导致买方无法购买该房屋,那么卖方就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数额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额是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不能超过20万元,超过的部分就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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