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计提与缴纳分录用其他应付款该怎么写?


在财务处理中,社保的计提与缴纳是企业常见的业务操作,使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来记录社保相关业务时,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分录写法。 首先是社保计提阶段,这一步主要是计算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根据会计准则,企业需要将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科目,同时确认对员工社保费用的负债。一般来说,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相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 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这里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是按照员工所在部门来划分的。比如,管理人员的社保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社保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生产人员的社保费用计入“制造费用”。而“应付职工薪酬 - 社保”则是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部分,是企业对员工社保的一种负债。 接下来是从员工工资中代扣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的分录。当企业发放工资时,需要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他们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这里“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是企业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后,才是员工实际能拿到手的工资。“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则记录了企业代扣的员工社保费用,企业后续需要将这部分费用缴纳给社保机构。 最后是社保缴纳阶段,企业需要将企业承担部分和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一起缴纳给社保机构,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 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这表示企业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了社保费用,同时冲减了之前确认的企业承担社保的负债和代扣的个人社保费用的负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按上述方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