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重婚罪如何判?
我在临沂,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在和我婚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结婚了。我想知道在临沂,像这种重婚罪的情况一般是怎么判的呢?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很关心具体的判决标准。
展开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有配偶”,就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通常情况下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如果重婚行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比如给原配造成了精神上的重大伤害、导致原配生活陷入困境等,法院可能会在量刑幅度内适当从重处罚。但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比如重婚时间较短、没有给原配造成太大的实际损失等,可能会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甚至可能会适用缓刑。另外,无论在临沂还是其他地方,对于重婚罪的判决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不存在地域上的差别,只是在具体的量刑时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