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多久会被逮捕?


在探讨刑事拘留后多久会被逮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两个概念。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把人拘留后的三天内,就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出现案情比较复杂等情形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可以达到七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里的流窜作案,指的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会在七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结来说,一般情况下,从刑事拘留到逮捕的时间可能是十天左右(三天提请+七天审查);特殊情况下,可能是十四天左右(七天提请+七天审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从刑事拘留到逮捕的时间最长可能达到三十七天(三十天提请+七天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