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狱发假释函后多久能出来?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当监狱发出假释函后,接下来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首先,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在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而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的裁定程序与之类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下列期限内作出裁定:(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假释的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裁定予以假释后,监狱会办理相关的释放手续,犯罪分子就能提前出狱了。不过,假释并不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