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限设置多久才生效?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留置的事务,不太清楚留置期限设置成多久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知道法律对于留置期限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固定时长,还是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要求。
展开


留置是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措施。在我国,留置权的行使和期限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事先约定了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那么按照这个约定的期限来确定留置期限生效的时间。只要这个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从约定的期限开始,留置权就开始生效。 要是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留置权人需要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的履行债务期限。从留置权人给予债务人六十日以上期限的起始日开始计算,留置期限生效。不过对于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不需要给六十日以上的期限,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期限,该期限开始时留置期限生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