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招嫖诈骗会判多久?


网络招嫖诈骗涉及到两个不同的行为,一是招嫖行为,二是诈骗行为。下面分别为您解释这两种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处罚。 首先是招嫖行为。招嫖在我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单纯的招嫖,会受到治安处罚,并不会被判刑。 然后是诈骗行为。网络招嫖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对于这种诈骗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网络招嫖诈骗的犯罪分子最终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数额、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例如,如果诈骗数额刚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且犯罪人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赃退赔,可能会被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或者适用缓刑;但如果诈骗数额巨大且造成被害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就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