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最迟多久做工伤认定有效?
我前段时间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当时没太在意,现在感觉越来越严重了。我想了解下,从受伤到去做工伤认定,最迟得在多久之内完成才是有效的呢?不然我怕耽误了时间,就没办法认定工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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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程序。关于因工受伤最迟多久做工伤认定有效,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原则上要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的权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时也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最后,超过上述规定的时间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不予受理。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请求确认其申请时效的中断、中止情形,从而争取获得工伤认定的机会。 总之,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1年内申请,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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