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在司法实践中,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究竟是多久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二年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简单来说,如果判决书规定对方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你一笔款项,那么申请执行的期限就从这10日履行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往后计算两年。要是对方是分期还款,比如分三期,最后一期还款时间截止后开始计算这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也会像诉讼时效一样发生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时效中止是指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在申请执行期限的最后五个月,发生了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你无法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从地震影响消除后,之前已经经过的时间继续计算,剩下的时间接着往后算。 时效中断则是指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你在申请执行期限内,向对方提出了履行要求,那么申请执行的期限就从你提出要求的这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两年。 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限,法院依然会受理你的申请,但如果被执行人以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为由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成立的,会裁定不予执行。这意味着你可能会丧失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自己权益的机会。所以,一旦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要及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