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了之后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协议书本身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有效期限制。一旦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就开始生效,并且长期有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合同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就需要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协议就没有生效。因为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者不再按照协议执行。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也可能会被变更或者撤销。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