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身体受到了伤害,当时没想着去起诉索赔。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可又担心超过了诉讼时效。我想知道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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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起诉,对方要是以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你可能就没办法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获得赔偿等权益了。 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你在某一天被他人打伤了,从你知道自己受伤并且知道是谁伤害你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你需要在三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要是超过了三年才去起诉,而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查明确实超过时效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可能就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像是在这三年期间你一直在向对方主张权利、对方承诺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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