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了人身伤害,当时没太在意,现在身体状况变差了,想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但不知道从受伤到现在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起诉,想了解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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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规定了当事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时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当你知道自己因为他人的行为受到了人身伤害,并且知道是谁造成了这个伤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对于人身伤害案件来说,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通常就是你发现自己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不过,有些情况下人身伤害的后果可能不会马上显现出来,而是在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你发现伤害时开始计算。 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就是说,即使你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从实际受到伤害那一天开始算,超过二十年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就不会受理了,除非有特殊情况并且经过法院批准。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你遭遇了人身伤害,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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