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在医院治疗时遭遇了医疗损害,当时没顾得上追究。现在事情过去有段时间了,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医院呢?我想了解下医疗损害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截止。
展开


医疗损害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患者及其家属在遭遇医疗损害后,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简单来说,如果在这个期间内你不向法院起诉,之后再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通常是指患者发现自己身体出现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并且知道是哪家医疗机构和哪些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比如,做完手术一段时间后发现体内有遗留的医疗器械,从发现这个情况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不过,现实中诉讼时效还可能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况。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则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