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探讨欠付工资诉讼时效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诉讼时效。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权利人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欠付工资的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欠付工资的情境中,当劳动者知道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或者应当知道公司不会支付工资的时候,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 然而,劳动争议案件有着其特殊性,它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在,那么劳动者随时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欠付工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劳动者就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要是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公司欠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先和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支付情况。这样,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才能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