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买卖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我最近买了套房子,签合同前卖家说房子没任何问题,可交房后发现房子有严重质量问题,而且卖家之前还抵押了房子。我怀疑卖家是故意骗我,这种房屋买卖情况算合同诈骗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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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买卖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合同诈骗的概念。合同诈骗指的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一种违法行为。 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作出了详细规定。该法条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具体情形包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房屋买卖而言,它本身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正常的房屋买卖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一方存在符合上述合同诈骗罪情形的行为,那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例如,卖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房屋已被抵押或查封等重要事实,或者虚构房屋的相关情况,诱使买家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且有非法占有买家财物的意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然而,要判定一起房屋买卖是否属于合同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不能仅仅因为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就直接认定为合同诈骗。如果只是一般性的违约行为,比如卖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或者交付的房屋存在一些小瑕疵等,通常属于民事违约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买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所以,判断房屋买卖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关键在于看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并且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认定。如果遭遇疑似合同诈骗的情况,当事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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