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故意杀人会被判多久?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与成年人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成年人”的概念。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意味着,无论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情节多么严重,都不会被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 具体到量刑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会在上述法定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被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时也会充分考虑其年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法院在量刑时同样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例如,犯罪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