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警察局处理诈骗案需要多长时间?

我遭遇了诈骗,已经向警察局报了案,但是不知道他们处理这种诈骗案一般得花多久时间。我心里一直很着急,毕竟涉及到不少的钱财,就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警察局处理诈骗案的时间有没有什么规定,大概要多久能有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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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案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警察局处理诈骗案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它会受到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多种因素影响。下面从不同阶段来为您分析。 首先是立案阶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30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60日。 立案之后就进入侦查阶段。这个阶段的时间弹性较大。如果案件简单,证据清晰,可能很快就能侦破。但如果诈骗手段复杂、涉及范围广、犯罪嫌疑人在逃等,侦查时间就会比较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结束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最后到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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