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终审判决后最长多久可以申诉?
我之前打了一场行政诉讼官司,现在法院已经终审判决了,但我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想申诉。就是不知道终审判决后,最长在多长时间内我还能提出申诉,怕错过时间就没办法了,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行政诉讼中,申诉其实就是申请再审。这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觉得有错误,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请求再次审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不过呢,要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法院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最长要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如果遇到上述特殊情况,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期限来申请再审。所以您得留意是否存在这些特殊情况,并且及时把握好申请再审的时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