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工伤需要多久?


在深圳申请工伤认定,整个过程所需时间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首先,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提出申请开始说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接着,关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此外,如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综上所述,在深圳申请工伤认定,快的话可能15天左右能出结果,一般情况下60天内会有结果,但如果遇到需要补充材料、等待其他部门结论等特殊情况,所需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