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多久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我收到了一个行政行为的通知,不太清楚要在多久之内去申请行政复议。担心错过时间就没办法维护自己权益了,想了解一下,从行政行为作出那天开始算,我到底有多长时间可以去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呢?
展开


在我国,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同时也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这里所说的“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通常就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日期。 比如,行政机关作出了一个处罚决定,通过邮寄的方式把处罚决定书寄给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决定书的那天就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当事人需要在六十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不过,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不可抗力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战争等。其他正当理由可能包括当事人因生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无法及时申请复议的情况。 所以,一般情况下,大家要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去申请行政复议,特殊情况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