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积金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我和单位因为公积金的问题产生了纠纷,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法院起诉,想了解下公积金相关纠纷到底属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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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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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需要分情况来看。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住房权益的重要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等。但其中并未明确将公积金纠纷纳入劳动争议范畴。 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单纯的公积金缴存纠纷,法院通常不予受理。这是因为公积金的征缴主要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公积金的缴存问题,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其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公积金纠纷与劳动争议存在紧密关联,例如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公积金导致劳动者遭受实际损失,劳动者以此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法院可能会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纠纷本质上涉及到了劳动者的财产权益损失,符合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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