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
我对某个行政行为不服,打算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清楚申请的期限是多久。如果超过期限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了?很担心错过时间,想知道准确的行政复议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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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限是一个在行政法律领域很重要的概念,它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天。这里的“知道”,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法定途径,如收到行政机关的书面决定、公告等,明确知晓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不过,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其他正当理由则是指除不可抗力之外,不可归责于申请人的事由,例如申请人因突发重大疾病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行政复议情况,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按照该法律规定执行。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大多数行政复议还是遵循六十日的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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