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在探讨拘留后多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包括侦查阶段(被拘留期间)、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也就是说,从被拘留开始,当事人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 不过,能不能成功获得取保候审,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结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的“社会危险性”,主要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特殊群体,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办结的情况,这时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所以,被拘留后虽然随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要以司法机关的决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