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重整后多久能拿出重整书?
我公司申请了破产重整,现在已经被受理了。我特别关心大概要多久才能拿到重整书,因为这关系到后续一系列事情的开展。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想问问具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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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关于受理破产重整后拿出重整书的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考量。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出现破产原因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为避免企业破产,经企业自身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行的旨在挽救企业的司法程序。它的目的是让企业重新恢复生机,继续正常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这里所说的重整计划草案就可以理解为类似你提到的重整书。 不过呢,这个六个月的时间是有一定灵活性的。如果存在正当理由,比如重整涉及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众多债权人、大量资产的清查和评估等工作,在这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重整计划草案的提交,那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也就是说,最长可以在九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能拿到重整书,但特殊情况经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到九个月。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时间要求,之后还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以及人民法院的批准等程序,重整计划才能最终生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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