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可以上诉几次?
我最近卷入了一场官司,一审判决我不太满意,打算上诉。但我不太清楚打官司能上诉几次,担心错过了机会。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是只能上诉一次,还是有其他情况呢?
展开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打官司的上诉次数主要遵循两审终审制,简单来说,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案件、同一理由再次上诉。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二审判决后就完全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还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寻求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要注意的是,再审并不是一个常规的诉讼程序,而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它不是必然会启动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情况。并且申请再审也有时间限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所以,从常规的上诉角度来说是一次,但从更广泛的救济途径来看,还有申请再审这一方式,但它的启动条件更为严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