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收到案件后几天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有个案子到检察院了,我想办理取保候审,不知道检察院收到案件后,要多久能办下来。我很着急知道时间,好做后续打算,想问下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也就是说,当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犯罪嫌疑人等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过要注意,这三日是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而不是从检察院收到案件开始算的时间。并且,取保候审并不是只要申请就一定会被批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