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许可材料不全需要在几日内告知?

我去申请行政许可,交了材料后工作人员没说全不全就收下了。我担心材料要是不全,会不会耽误审批。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发现材料不全时,应该在几天内告知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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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许可,通俗来讲,就是行政机关根据老百姓或者企业等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行为。比如咱们去申请开个小餐馆,就需要获得相关的行政许可。 关于行政许可材料不全几日内告知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避免行政机关故意拖延或者多次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发现你提交的材料不全,要么当场就告诉你缺哪些材料,让你能及时补上;要是没办法当场告知,也得在五天之内一次性把所有需要补正的内容都告诉你。要是超过五天都没说,那就默认从收到你材料那天起,你的申请已经被受理了。这样规定也能促使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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