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予受理有哪几种情形?

我去相关部门办事,结果申请被不予受理了,但他们没说具体原因。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不予受理一般会有哪几种情形呢?我好对照看看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后续也好采取相应的措施。
展开 view-more
  • #不予受理
  • #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
  • #法律情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事务中,不予受理是指有关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诉求等,依据法律规定决定不进行处理的情况。下面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方面来介绍常见的不予受理情形。 在民事诉讼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可能会不予受理。例如,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原告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该案件所涉及行为的侵害,法院就可能不会受理其起诉。此外,如果案件已经经过了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处理,当事人又基于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通常也会不予受理。 在行政诉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起诉的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如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这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另外,如果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且没有正当理由,法院也可能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在行政复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例如,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像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这些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不予受理。还有,如果申请人错列被申请人且拒绝变更,或者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等情况,复议机关也可能不予受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