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分几级?
我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分级情况。我家里人遇到了医疗方面的纠纷,听说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想提前搞清楚这个鉴定委员会到底分几个级别,不同级别在鉴定上有啥不一样,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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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分级在不同地区和系统有不同设置。 在各省(自治区),一般分别设立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三级鉴定委员会。这些不同级别的委员会在受理案件范围上,主要依据地域管辖来负责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 。 各直辖市分别设立市、区(县)二级鉴定委员会。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处理本辖区内的医疗事故鉴定事宜,通过分级设置,可以更高效、更全面地收集证据、进行鉴定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医疗单位依据建制管理与划区就近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二级鉴定委员会。这是结合军队的管理体制和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安排,能满足军队系统内医疗事故鉴定的特殊需求。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各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不过该《办法》未明确规定各级鉴定委员会的级别管辖,也就是具体案件应由哪一级鉴定委员会受理并没有详细规定。不同级别鉴定委员会都是为了公平、公正、科学地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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