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最多能审几次?
我涉及了一个民事案件,现在已经一审结束,但是对结果不太满意,准备上诉。我想知道这个民事案件最多能审几次啊?要是一直不服结果,有没有个尽头呢?心里没底,想了解清楚。
展开


在我国,民事案件审理次数涉及到两审终审制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再审程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简单来说,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就宣告终结。当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存在再审程序。再审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当事人如果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再审程序不是每个案件都会经历的常规程序,它需要符合严格的法定条件。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民事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两次。但如果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案件可能会进入再审程序,不过这属于特殊情况,并非普遍适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