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几次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打算通过起诉离婚。但听说不是起诉了就能离,想知道一般起诉几次法院才会判离呢?我实在不想在这婚姻里耗下去了,想了解清楚这个次数的问题,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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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几次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原告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就可能判决离婚。但要是证据不足,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者双方在这期间矛盾进一步激化等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提高。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所以,起诉离婚能否判离不能简单地用起诉次数来衡量,而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以及相关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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