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
我家里老人身体不太好,之前生病的时候口头交代了一些关于财产分配的事情,当时有几个人在场。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口头遗嘱需要有几个见证人在场才是有效的呢?我担心老人的口头遗嘱会因为见证人数量不对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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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对于见证人的数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为什么法律规定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呢?这是为了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防止有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内容。多个见证人可以互相印证遗嘱设立时的真实情况。 同时,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这份口头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所以,如果要设立有效的口头遗嘱,一定要保证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要注意危急情况消除后的遗嘱形式变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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