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前科的过了多少年不算累犯?
我之前有过犯罪前科,现在很担心自己之后如果再不小心犯错会不会构成累犯。我想知道从有犯罪前科开始,过了多少年之后再犯罪就不算累犯了呢?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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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对于一般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的五年期限,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有犯罪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过了五年再犯罪,并且新罪不属于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或者新罪属于过失犯罪,那么就不构成一般累犯。例如,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第六年又犯了一个比较轻微的罪,可能只会被判处拘役,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累犯。 特别累犯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意味着对于这几类特别犯罪,不存在时间限制,一旦有相关犯罪前科,之后任何时候再犯这几类罪中的任一类,都构成累犯。比如乙曾经犯过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刑罚执行完毕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之后又犯了恐怖活动犯罪,那么乙就构成特别累犯。 所以,对于一般犯罪有犯罪前科的情况,过了五年有可能不算累犯,但要结合具体犯罪情况判断;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特别犯罪,不存在多少年之后不算累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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