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赠与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在了解赠与合同的定义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合同。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双方或者多方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一种协议。比如你去买东西,和卖家约定好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这就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 那么赠与合同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意味着,赠与合同涉及到两方,一方是赠与人,另一方是受赠人。赠与人主动把自己的财产送给受赠人,而且这种给予是没有任何报酬的,也就是无偿的。而受赠人呢,要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这份赠与,这样赠与合同才成立。 比如说,老张有一幅字画,他觉得小王很喜欢,就决定把这幅字画送给小王。老张就是赠与人,小王就是受赠人。当老张明确表示把字画给小王,小王也说愿意收下时,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一个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有几个特点。首先,它是单务合同。在一般的合同中,双方都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买卖合同中,买方要付钱,卖方要交货。但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有义务把财产给受赠人,受赠人通常不需要承担什么对等的义务。其次,它是无偿合同,赠与人不会从受赠人那里获得经济上的回报。不过,赠与合同也可以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说,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做一些事情,但这义务不能和赠与的价值严重不对等。 另外,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后还有不同的规定。在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而财产转移之后,一般就不能随意撤销了,但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赠与人还是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撤销赠与。 总之,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了解它的定义和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在生活中更好地处理赠与相关的事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