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抓获网络诈骗会被判几年?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同时也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在我国,对于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浙江台州,关于网络诈骗数额的具体认定标准,会遵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标准。通常来说,达到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应数额标准,就会按照刑法的对应量刑幅度进行处罚。 此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又或者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诈骗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诈骗手段恶劣,导致被害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甚至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总之,浙江台州抓获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具体会被判几年,要综合考虑诈骗数额、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