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法对离婚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不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会怎么分割。我想了解一下婚姻法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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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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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现在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首先,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付清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若确实是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一般应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若并非真实赠与,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要根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实际处理时,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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