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如何缴纳个税的?


农民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和其他劳动者基本是一样的,都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您的收入扣除掉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之后剩下的部分。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有 5000 元的减除费用。这就好比国家给我们每个人每个月留出了 5000 元不用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比如您每个月工资是 7000 元,扣除 5000 元的减除费用后,还剩下 2000 元。如果您还缴纳了一定金额的社保和公积金,再从这 2000 元里扣除,剩下的部分才是要交税的部分。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例如,如果您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个月就可以扣除 1000 元。农民工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一般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您的雇主,他们会按照规定预扣预缴税款。到了年度终了后,您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您把全年的综合所得汇总起来,重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再和平时预扣预缴的税额作比较,多退少补。比如,您平时每个月预扣预缴了 100 元个税,但经过汇算清缴后发现全年实际只需要交 800 元,那么就会把多交的部分退还给您;反之,如果实际要交 1200 元,您就需要补缴 400 元。总之,农民工缴纳个税并不复杂,只要了解了这些基本规定,就能清楚自己该交多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