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4级能赔付多少钱?


工伤4级的赔付金额是一个复杂的计算过程,涉及到多个赔偿项目。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各项赔偿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你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21 = 105000元。 其次是伤残津贴。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四级伤残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并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继续以上面月平均缴费工资5000元为例,每月的伤残津贴就是5000×75% = 3750元。 另外,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方面,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等存在差异,这会对赔偿金额产生影响。而且,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个人工资等因素来确定。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赔偿信息。





